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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北京6月4日電 (記者 龐無忌)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4日在京透露,截至4月底,中國今年已開工保障房286萬套(其中各類棚戶區184萬套),基本建成125萬套,分別占全年目標任務的40%和25%,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。
  自2008年以來,中國官方力推大規模地實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。馮俊在當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稱,2011年至2013年底,中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計開工近2500萬套(其中,棚戶區改造近1100萬戶),基本建成1500多萬套。
  到2013年底,中國累計用實物方式解決了3400萬戶城鎮家庭的住房困難。
  在此過程中,中國包括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兩大類的住房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。在保證保障房的公平分配方面,馮俊表示,目前中國建立了一套機制,多數城市實施“三審兩公示”。
  一方面,審核家庭的住房狀況以及家庭收入是否符合保障標準,同時,接受社會監督。“通過這樣的程序來確保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是符合條件的、是最急需的,這是準入的第一關。”第二關,馮俊介紹說,在使用過程中要求必須有申請人家庭居住,“如果一年中幾個月不住,說明在其他地方有住房,就要退出”。如果通過欺騙手段獲得保障房則會有相應處罰。
  針對保障房的退出機制,馮俊表示,目前人們所說的退出包含兩層意思,一是原本不符合條件,由於提供虛假信息又在審核過程中沒有審核出來,導致不符合條件的人住上了保障房,這在嚴格意義上應該適用糾錯機制。
  而第二種則是民眾收入增長之後退出福利機制。但在此方面馮俊表示需要謹慎對待。他認為,保障對象一般而言住房確實困難,或者沒有能力通過自己努力在市場上獲得住房。這樣的低收入家庭或者勞動能力低,或者就業不充分,難以在較短時間內實現收入層級的變化。
  所以,“這樣的退出機制要有一定的寬容度、允許一定的收入增長,同時要有一定的穩定時期”。此外,他強調,要通過經濟方法來處理退出問題。比如收入增長了,廉租房租金可以相應提高,直到提高到市場租金。即“退出機制並不一定需要退出保障房,而是要退出原來的福利機制”。(完)  (原標題:前四月中國開工保障房286萬套 完成投資3600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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